宝鸡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的通知 |
[ 来源: | 作者:bjsnjj | 发布时间:2018-07-04 | 浏览:810次 ] |
宝市农机函(2018)08号
各县区农业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根据陕农机计发〔2018〕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推进农机化项目工作实施,确保全年项目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我市开展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本次项目检查从6月25日开始,到7月30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本次项目检查范围是2018年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示范项目、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农机安全免费管理项目、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和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项目是否按照批复要求实施,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主体、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等情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监理等制度;项目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是否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和登记手续;项目资料是否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各县区整合项目不进行检查,但必须出具并上报由县农业局(财政局)资金整合文件。 二、实施步骤 本次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检查工作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县级自查阶段(6月25日-7月15日) 各县(区)对辖区内各类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特别是农机化重点项目,按照检查内容,对照各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负责开展全面自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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